现在位置:首页 -> 汽车答疑 -> 汽车答疑
车被撞后交警无法裁定对方指定修理厂处理是否正确?

作者:不详 来源:山东车市-山东汽车报价 更新日期:2008-5-14 阅读次数:
文字 〖 自动滚屏(右键暂停)

我的车被撞后交警无法裁定,最后对方要求指定修理厂给我维修,处理是否正确? 
 
同方向行驶,我在左车道,右车道车辆高速超我车,发生对方左侧尾部撞击我右侧车头.事故发生后对方快速逃离现场.我报110后10分钟对方车辆驶回(此时警察未到现场),发生争执,对方认定我追尾撞他车尾.我认定对方变道超车撞我车头.

警察来后,说现场被破坏,听双方描述事故过程偏差太大,无法裁定责任.要求将车拖至交通执法大队择日双方协调.

后来对方建议我的车由他们负责指定修理厂修复,费用由他们承担.然后交警在事故认定单上写明对方全责,负责修复我的车辆.

请问这样处理合理吗?我曾要求去4S店修理,费用由他们负责,但是没有达成协议.

对于保险赔偿方面我也不太懂,请知道的朋友指点一下.  
   
 
 
回答:

1、首先声明对方是全责
2、无论过程如何,对方离开现场就不行,应承担责任
3、事故鉴定专家能够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,科学地鉴别出到底是因为追尾还是超车刮蹭造成的损坏。 

图片新闻   名车欣赏| 美丽风景| 漂亮墙纸| 美女写真|
新闻搜索
阅读排行
推荐新闻
相关新闻
友情链接 汽车 车市 济南汽车 山东汽车网 齐鲁汽车网 二手车 山东二手车 济南二手车 齐鲁二手车
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诚邀合作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申请链接 留言建议
版权所有:济南鸿图资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鲁ICP备:06010953
本站实名:山东车市 济南汽车报价 山东汽车报价 通用网址:山东车市 济南汽车网
服务热线:0531-86746136 传真:88962198 邮件:info#sdcheshi.com
#改为@ QQ:4441689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