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车被撞后交警无法裁定,最后对方要求指定修理厂给我维修,处理是否正确? 同方向行驶,我在左车道,右车道车辆高速超我车,发生对方左侧尾部撞击我右侧车头.事故发生后对方快速逃离现场.我报110后10分钟对方车辆驶回(此时警察未到现场),发生争执,对方认定我追尾撞他车尾.我认定对方变道超车撞我车头.
警察来后,说现场被破坏,听双方描述事故过程偏差太大,无法裁定责任.要求将车拖至交通执法大队择日双方协调.
后来对方建议我的车由他们负责指定修理厂修复,费用由他们承担.然后交警在事故认定单上写明对方全责,负责修复我的车辆.
请问这样处理合理吗?我曾要求去4S店修理,费用由他们负责,但是没有达成协议.
对于保险赔偿方面我也不太懂,请知道的朋友指点一下. 回答:
1、首先声明对方是全责 2、无论过程如何,对方离开现场就不行,应承担责任 3、事故鉴定专家能够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,科学地鉴别出到底是因为追尾还是超车刮蹭造成的损坏。